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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人月刊有一篇報導是這樣說的,文中提及一則小故事:
[泰瑞早上9點進到辦公室,桌上便擺著如山高的待審公文,還有一份至關重要的年度計畫案。他瞥了一眼,正愁著要怎麼處理時,祕書便急匆匆地走進辦公室,請他即刻去開臨時會議。這場會一開就到中午,還沒走出會議室,又被通知有重要客戶來訪,中午便與客戶餐敘應酬,討論公事。下午2點,好不容易送走客戶,部屬們又像是接力賽一般地輪番上陣,討論各部門的提案事宜。他一邊回覆,一邊瀏覽e-mail;正當分心思考哪封信急著回覆、哪些信又可以刪掉時,部屬突然問:「總經理,不好意思,您覺得新產品的研發怎麼樣?」「呃……,我覺得還不錯,就去做做看吧。」泰瑞這時才把眼神從螢幕上轉向部屬,心虛地回答,但心裡想著的卻是,「糟糕,我剛剛根本沒注意聽他報告啊。」轉眼間,時針指向6點。揹起公事包準備下班的部屬,敲門提醒,「總經理,那份年度計畫就麻煩您簽完,請祕書送到董事長辦公室囉。」泰瑞赫然發現,早上9點他看見的那疊公文,還原封不動地躺在桌上!] 如何釐清輕重緩急,真正重要的不是明智的分析,而是有沒有勇氣選擇未來,而不是過去;著眼於機會,而不是問題;選擇自己的方向,而不是隨波逐流;拉高企圖,把目標放在能真正發揮影響、帶來改變的事情上,而不是很容易達成的「安穩」目標。 找出了真正重要、應該先做的事情之後,一定要堅持、專注於這個決定,因為「任何事情一旦延後處理,事實上就等於不處理。」有些事不必立刻做,不讓小事干擾大事 《誰說重要的事不能明天做!》作者馬克.佛斯特(Mark Forster)指出,工作者通常只會用「現在做」和「等一下做」來區分事務。只是,在很多情況下,你「現在做」的工作,未必是最重要的事;被你放著「等一下做」的工作,很可能正是最重要的事,卻被無限期延後了。因此,春雄也認為,改用專家的經驗法則,用「當下」「當天」「明天」這3種時間性,來區分事務的處理順序。1.當下立即反應:立即的定義是,需要你放下手邊所有事務,馬上做出反應的事情。在真實世界裡,幾乎只有專門處理緊急事件的組織(例如,消防隊、救護車、各組織的服務窗口等等),經常遇到「當下就要行動」的事件。2.當天一定做完:當天的意思是指,需要在同一天內進行的事務,但不需要立即做出反應。在行動之前,先思考過程。最好的方法就是「寫下我打算做些什麼」,因為人腦多半時間都是憑直覺反應做事,透過書寫,可以讓大腦從直覺模式,切換到理性思考模式。3.明天以後再說:面對每個干擾因素,除非有非做不可的理由(例如,現在不做,明天也不用上班了),否則都應該將其視為「明天再處理也不遲」。 春雄再次提醒:這樣的邏輯一直出現在我們的身邊,許多投資大眾的心情和泰瑞是一樣的,所以提醒投資朋友,假如你的退休規劃及家庭財務規劃的執行是必要的,那就請不要再把它推給明天,因為現在不做, 明天你就會後悔,原因就在於,你永遠不曉得風險和明天,哪一個會先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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