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415件進入評議 保險業遭訴最多
2012年07月24日
【廖珮君╱台北報導】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昨統計,今年上半年進入評議共415件中,有61件、逾1成判金融業敗訴,須賠錢給民眾,若加計民眾和金融業自行調處或撤件者,合計約6成的評議判決都是有利民眾。
6成評議判決利民眾
依照規定,民眾跟金融機構往來的金融消費糾紛,進入評議定案後,若是投資商品爭議100萬元以下、非投資商品10萬元以下,將強制金融業得理賠給民眾,確保消費者權益。
但若超過上述額度,民眾願意縮減到上限,如投資型保單爭議是150萬元,民眾願意縮減到100萬元上限,金融業也必須接受;如果民眾不願縮減賠付金額,仍可走訴訟。
協助小蝦米對抗大鯨魚的金融消費評議中心,今年1月2日正式運作,民眾跟金融機構往來,又多了一個申冤管道,昨該中心公布上半年最新評議結案狀況。
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總經理何聰賢昨說,上半年受理評議案件達415件,其中民眾和金融業和解撤件,或雙方調處成立者,共191件,再加上評議後判金融業需賠付共61件,合計252件、約61%都是有利消費者。
銀行業務招攬爭議多
何聰賢說,所謂進入評議案件,是指民眾和金融業調處不成且在60天內向評議中心申請評議的爭議案件。依規定,進入評議後,評議中心須3個月內處理完成。
若以第1季進入評議案件來看,銀行業以中國信託、渣打銀和大眾銀約各有12~14件申請評議較多;保險業則以朝陽和安聯人壽被申請評議比率較高;產險業則以新安東京海上產險和美商安達產險被申請評議比率較多。
何聰賢解釋,第1季爭議案件統計資料都是和業者核對、確認後公布,第2季則尚未確認完成,未來也將會按季公布相關資料。他說,保險業部分用申訴率較具代表性。
若以各業別申訴和評議案件來看,上半年有87%的民眾都是投訴保險業,前3大爭議類型包括理賠金額認定、承保範圍和遲延給付,也有12%的民眾投訴銀行業,又以業務招攬爭議最多。
MM財富管理團隊認為,不管在銀行或在保險公司選擇金融工具,最好把條款看清楚,不能片面相信業務員的說法,對不懂的工具絕不能胡亂投資,做任何規劃都是超過三年以上,若沒有弄清自己的需求,隨意選擇金融工具,損失的是自己.只要記住一點,我們是要透過金融工具來完成我們每階段的財務目標,所以一定要確認自己做規劃的目的何在,是教育金?還是退休金?每個目標都要用不同工具來做配置,才能活絡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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