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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症長期居國人10大死因之首,壽險業者建議,若要替未來風險做好準備,應趁早買好防癌險,並先檢視5大原則,分別為「一次給付保險金」和「治療過程理賠項目」、「是否理賠併發症」、「癌症或全殘者豁免保費」及「安寧病房」,萬一不幸罹病,才能安心接受各項療程。
癌症連續29年位居國人10大死因的第1名。不過隨著醫療科技的進步,罹患癌症已經不需要視為是絕症,但在治療過程中,所需自行負擔的醫藥費都不低,也可能必須暫離工作崗位專心治療,因此防癌險的完整性就更為重要。
一次給付理賠很重要
友邦人壽通路暨多元行銷長侯文成表示,癌症與意外都屬高風險與難預防,在花費必須精打細算的現況下,民眾可以選擇同時擁有防癌與意外險的保障,並於保障期滿可以領回所繳保費的還本型防癌險,保障期間享有癌症與意外雙重保障,期滿後領回所繳保費當作退休金。
保經業者表示,防癌險理賠項目中,很重要的是經確診罹患癌症之後「一次給付保險金」的初次罹患癌症給付。因治療過程中,病患自己和家人仍須支付必要的生活費用,而這筆現金就可替代薪水,維持生活正常運行。
癌症治療期間通常很長,「治療過程理賠項目」非常重要。治療癌症過程當中容易引發併發症,壽險主管提醒,民眾應檢視防癌險條款裡的給付條件是否「合併理賠併發症」,同時在癌症末期的「安寧病房」是否也在給付範圍之內,重要的是萬一發生癌症或全殘,可「豁免保費」,才能確保擁有完整的癌症治療防護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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