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級政府潛藏負債 將近15兆
政府潛藏債務一年竟暴增近兩兆元!根據主計總處最新資料,去年各級政府潛藏負債達14.99兆元,較前年大增1.97兆元;若加上去年底中央政府長期債務4.77兆元、短期借款2791億元、非營業基金舉債7218億元及地方政府長期債務7000多億元,去年政府總負債已達21.47兆元,較前年增加2.3兆元,換算平均每人負債約93萬元,短短一年就增加10萬元。
加計長短期債 總負債逾21兆
由於政府公布的債務屢遭質疑失真,主計總處自2009年起揭露「潛藏負債」等未列入「公共債務法」規範的債務,2009年各級政府潛藏負債13兆7819億元,2010年降至13兆191億元,2011年卻增至14兆9866億元(中央政府11.66兆元、地方政府3.33兆元)。
換算人均負債93萬 年增10萬
根據統計,去年政府潛藏負債增加,主要是舊制軍公教人員退休金未來應負擔數由5.84兆元增至6.05兆元;退撫基金新制未提撥退休金由1.65兆元增至1.9兆元;勞工保險未提存責任準備由5.04兆元增至6.31兆元;國民年金未提存準備也由882億元增至2003億元;並新增農民健保未來給付精算現值1499億元等。
主計總處解釋,舊制軍公教人員退休金未來應負擔數增加,主要是舊制教職人員支領月退休金人數比例提高,調整精算基礎所致;勞工保險及國民年金未提存準備增加,則是符合請領給付條件的人數及累計年資持續增加。
不過,上述潛藏負債並未列入全國尚未取得的公共設施保留地徵收補償費。根據內政部統計,截至去年底,既成道路面積約六千餘公頃,徵收所需經費約兩兆元;尚未取得公共設施保留地面積則約兩萬五千餘公頃,徵收所需經費約七兆元。
國債鐘計算 未納入潛藏負債
即使以主計總處公布的潛藏負債計算,加上中央政府長期及短期債務、非營業基金舉債及地方政府長期債務,去年底政府總負債已達21.47兆元,平均每人負債約93萬元。相較之下,財政部的國債鐘因未計入潛藏負債、非營業基金舉債及地方政府債務,今年三月底每人負債僅22.2萬元。
主計總處強調,潛藏負債屬於政府未來應負擔的法定給付義務或未來社會安全給付事項,可以編列年度預算或藉由費率調整方式挹注,因此,與公債法所規範的政府融資行為所舉借債務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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