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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今天(26日)公布「2011年婦女生活狀況調查」報告,根據報告顯示,高達八成有收入婦女將收入提供給家庭;此外,有四成多的婦女完全沒有可自由支配的零用錢,顯示台灣婦女的金錢自由運用度並不算高
內政部自1988年開始,每隔3至5年調查一次全台婦女生活狀況。26日公布的「2011年婦女生活狀況調查」報告蒐集15至64歲婦女的工作、婚育、個人、經濟、家庭等狀況,及社會參與、休閒活動、對婦女福利措施等資料。七成六婦女覺得自己身心健康良好,且約有五成婦女投入職場,未工作的主因為仍在進修、照顧小孩或料理家事。
值得注意的是報告中婦女在家庭中扮演總務的角色較前一次調查時提升。依照數據顯示,家庭財務分配或管理的主導者為婦女本人近四成,較2005年的調查高出3%。
此外,超過六成婦女表示,最近1年有收入,平均每月收入為新台幣27,331元,其中82%的婦女會將收入提供給家庭(含娘家及婆家)。另一方面,除了家庭生活費外,44%的婦女完全沒有可供自由使用的零用錢;至於有零用錢的婦女,平均金額為每月11,715元。內政部統計處副統計長吳焄雯說:『(原音)100年(2011年)婦女生活狀況調查,除家庭生活費外,可供自由使用的零用錢有11,715元。』
統計處處長彭賢明表示,婦女隨教育程度提升及性別平等工作推動下,勞動參與率增加,並在職場中扮演重要角色。受訪婦女則認為,政府應加強職訓就業服務,讓婦女在職場上更有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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